获悉,日前,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邓长明、原副局长丁文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。 公开信息显示,两人均系投案自首,且检察机关指控两人均“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” “投案自首” 公开信息显示,邓长明出生于年,曾在多个系统工作。历任抚州市粮食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,公路局副局长,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室党组成员、市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等职。年,邓长明出任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、接待办主任。 年7月,邓长明踏足生态环境系统,担任抚州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,年10月“一肩挑”,出任党组书记、局长。机构改革后,邓长明成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首任党委书记、局长。 与邓长明不同,丁文已在生态环境系统履职30年。公开信息显示,丁文出生于年11月,年参加工作,担任原抚州地区环境监理站干部。年1月,在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任职13年后,丁文升任抚州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彼时,邓长明已担任抚州市原环境保护局长近4年时间。 两人“一正一副”搭班子3年后,邓长明、丁文主动投案。 年11月20日,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,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邓长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;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丁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 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 主动投案四个月后,两人涉受贿罪被公诉。 3月11日,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:日前,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、局长邓长明涉嫌受贿一案,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邓长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日前,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委员、副局长丁文涉嫌受贿一案,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丁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根据检察机关披露的消息,在公诉阶段,两人也有诸多同步。两人涉受贿案件都是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此外,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内容,两人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。 邓长明简历 邓长明,男,汉族,年10月出生,抚州临川区人,大专文化,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年8月参加工作。 年8月至年7月,江西车辆形状厂工作; 年7月至年12月,原抚州地委组织部干部; 年12月至年5月,原抚州地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; 年5月至年4月,原抚州地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; 年4月至年11月,抚州市粮食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 年11月至年6月,抚州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; 年6月至年10月,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室党组成员; 年10月至年7月,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; 年7月至年7月,抚州市委副秘书长、市接待办党组副书记、主任; 年7月至年10月,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; 年10月至年1月,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 年1月,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。 丁文简历 丁文,男,汉族,年11月出生,抚州临川区人,大专文化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年7月参加工作。 年7月至年2月,原抚州地区环境监理站干部; 年2月至年8月,原抚州地区环境监理站副站长; 年8月至年1月,抚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; 年1月至年3月,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; 年3月,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。 来源:新抚州网综合信息日报-江西政读声明: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zp/pgzp/2114.html |